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积极响应教育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号召,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培育“中国国际创新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种子选手,树立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更好的就业和创业,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八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项目成员必须是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职毕业生;
2.创新创业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大二、大三年级不少于3人,大一年级不少于2人),成绩合格有创业热情,积极参加创业先锋班和创业俱乐部活动,创业需经家长和所在二级学院同意;
3.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项目科技含量高且与学校五艺、五美专业群紧密结合,体现学校专业特色、行业优势,将创业项目与学院核心专业相结合,突出所学专业技能,能够实现产教融合,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其中师生共创项目优先申报,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不得申报餐饮、化学药品与学校办学专业无关的创业项目;
4.创业项目必须有1-2人指导老师。指导教师须是从事项目建设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或从事就业工作的教师、辅导员,负责对工作室的日常运营指导监督;
5.有意愿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二、遴选流程:
1.团队提出申请。创业项目向所在的依托单位(二级学院、创业先锋班)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后推荐至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核,复核后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入孵名单在学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示。
2.各二级学院推荐创业项目为2-3个(不得超过3个),2024年以前入孵项目需要重新申报。
3.二级学院推荐及上报材料。申请材料要求:
已在工商注册项目提供的材料有:《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已注册)》;商(创)业计划书;企业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法人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在工商注册项目提供的材料有:《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未注册)》;商(创)业计划书;工作室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室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4.评审及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5.入孵手续办理。
三、时间安排:
1.报名,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5日,创业团队提交申请材料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
2.学院推荐并上报,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1日学院推荐项目至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由学生就业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
3.评审,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评审专家组对创业团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束后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审定入围团队名单,在学生就业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公示结束后印发入孵通知书。
四、入驻手续办理:
入围创业项目设立1个月观察期(自名单公示之日起),观察期满符合要求的团队将组织签订孵化协议;未达观察期孵化要求的,不予签订入孵协议。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选拔工作,在广大学生当中要广泛宣传、充分动员、营造氛围;为创新创业类竞赛做好人才培养、队伍储备及有关备赛工作。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创业团队,为学生团队推荐创业导师,创业导师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统一聘用,从项目选择、计划书撰写等各个环节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和培训;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团队要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注重创业项目与专业、学科的结合,突出科技创业、互联网+创业,保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入园条件认真审查创业团队申报材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拔科技含量高、可实施性强的优秀创业项目,并于4月21日前将团队申报材料纸质版送到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至邮箱1270890415@qq.com,联系人:刘木清老师,电话027-5972850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项目未注册)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项目已注册)
学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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